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否有母胎传播的状况,2月1日,在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,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产科主任、国家产科质控中心副主任赵扬玉回应称,目前没有足够证据、数据证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是否有母胎传播风险。“我们的救治会以孕产妇生命为首位。在此前提下要考虑到用药对胎儿的影响问题。大多数抗病毒药物在妊娠期用药是相对安全的,但由于妊娠期用药相对困难,而且有时可能不是一种药。药和药之间不良反应还是需要关注。”她表示,对于妊娠期妇女的治疗,一定严格在医生指导下进行。孕妇确诊新型肺炎后到底是继续妊娠还是终止妊娠,最主要的考虑的点是在孕妇,要保证孕妇的安全为前提,这是最重要的。不管怎么样,只要妊娠早期的发热,持续的高热,或者是持续时间比较长的高热,病毒对早孕期的胚胎组织还是有一定危害的,还是需要关注的。